邵巍博士告诉记者,政府发布文件对留学中介机构进行审批,只是整个监管链条上的一个环节。监管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项配套措施。
教育部自2003年始,设立了教育涉外监管处以及开通教育涉外监管网,在网上公布境外有合法资质的院校名单,发布留学预警信息,教育涉外监管网联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推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同公安部门打击非法中介活动。此外,政府监管部门积极推动与外国政府建立教育合作与交流磋商机制。要求外国政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其学校的管理,维护中国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等等。
到目前为止,网上公布了33个国家超过1.5万所院校名单,发布留学预警共35期,涉及15个国家,至少148所外国院校和12家留学中介机构。政府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净化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合法留学中介机构的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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