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受我省经济总量的制约和高校扩招的影响,大学生就业难一度成为社会一大难题。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和有利的条件。近日,记者采访了我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分析和介绍了我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当前的就业形势以及新的就业政策。
据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张普全介绍,2008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有11000多名,就业压力仍然很大。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包括:将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法律规定作相应的延续、扩展、调整和完善;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等。为切实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省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到就业工作总体部署,推出一系列就业新举措。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为了方便大学生就业,我省进一步畅通高校毕业生合理流动渠道。据了解,按照《就业促进法》关于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定,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相关机构要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对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主动开展公益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就业招聘活动。有关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招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高校毕业生收取费用。
按照国家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的要求,要加快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完善网络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岗位需求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定期开展相应的网上求职招聘活动。
●抓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制度
据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张普全介绍,明年,我省拟建100个大学生实习基地,让即将毕业或毕业后尚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免费实习,让他们积累相关工作经验,为就业提供便利。此外,各地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高职院校把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的有效措施,对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支持,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地域范围和数量,组织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参加见习;积极协调落实好见习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免费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鼓励企业优先录用见习毕业生,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开设高校就业指导课程
明年秋季,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将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据了解,这一课程是面向大学生开设的一门公共必修课,目的是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择业、就业和创业做准备。这一课程从新生入学到毕业,学校将根据市场需求,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发展需求,分阶段循序渐进地组织、渗透和强化就业指导,突出就业指导的教育和服务功能。目前,省上正组织有关专家、教授编写教材,预计到明年3月新教材就能编写完成。为建设一支相对稳定、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寒假期间,省教育厅还将开展各高校就业指导教师培训。
●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近年来,基层企事业单位已成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相继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海省高校毕业生自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研究制定了人才市场免费保管高校毕业生档案、免费实行人事代理的财政补贴等办法,以及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和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医、支农等配套措施,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推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政策体系。
据了解,2008年我省将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城市社区建设的有机结合;继续支持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力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开展主题突出、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学生树立新型就业观。
●对贫困生就业有特别优惠
高校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高校要加强政策宣传,使离校时未就业的每一位毕业生都能全面了解离校后的就业政策和求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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