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助学单位集体报考
助学单位在每次报考前一个月,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证》到省招考办办理报考专业和报考人数的审查手续,然后领取助学单位网报帐号及密码,登录我办网站进行网报。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省自学考试集体报考网上系统使用说明》。
几个需强调的问题:
1.对于新考生报名应到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注册报名,获得准考证号,报考本科需经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网报。
2.助学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行的金穗卡,将报考考生的考务费存到此卡上,用于考务费的网上电子支付。
3.因涉及到考务费的网上支付,各助学单位在操作时一定要慎重,在进行网上银行电子支付前,一定要校对准确。
四、报名、报考时间
1.在籍考生报考时间:7月10日—9月20日
2.报名点受理新考生注册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28日(周六、日除外),8月7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网报。
五、关于考试通知单
实行网上报考后,考生不必到报名点领取“考试通知单”,考生可直接登陆“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进行查询;也可通过160声讯台进行查询,获得本次报考课程所在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座位等信息。考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即可入场。
六、信息发布
请登陆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www.lzk.hl.cn/zk)点击自考网报系统图标,进入网报页面。在此页面上我们将公布有关自学考试的政策法规及网上报考系统的使用说明、农业银行网上支付指南等信息,详细了解后再进行报考事宜。省办及各报名点服务热线同时对外公布。在报考期间请考生注意省办网站上发布的最新消息。
网上报考系统在推行过程中会有许多与以前报考的方法和过程不同的地方,我们希望
到广大考生充分的理解和支持,来共同推进自学考试现代化管理进程。提供:自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