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于12月15日在省民政厅招待所召开表彰大会,我院被省民政厅、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评为“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
沈之根院长代表我院参加了表彰大会,并接受了授牌,这使我院在办学层次上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院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在民办教育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了良好形象,是我省现阶段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的优秀代表。
我们一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哈尔滨新北方外国语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