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调考试期间时间安排:
1、周三(4:20—4:50)各班打扫卫生,布置考场。
教务处、学生处4:50检查考场布置及卫生清扫情况。班主任必须在班级,考条贴上,桌口朝前,考场纪律写在黑板上。
2、周三周四晚自习停,学生可在寝室或自习室学习,不要在班级。
3、两天考试期间监考与不监考教师都要在岗,不得擅自离岗。
二、强调考试时间及打卡时间:
1、考试时间:上午:7:30—11:40;下午:12:30—4:40
2、教师打卡:上午:7:15—7:20;中午:12:15—12:20
下午无监考的教师可提前就餐。
三、班任要求:
1、准备一把本班的钥匙,以备监考之需,或指定一名学生负责。
2、要上交各考场学生名单,一式两份,周二上午放学前交到教务处。
3、要带领学生布置安排好本班考场。
4、要对学生进行考试要求及考前教育,认真贯彻学校有关考试的要求及规定。
5、可安排本班3—5名学生协助批卷。要找程度好、有责任心、做事麻利的学生。
6、认真向学生贯彻考试时间,所在考场,以免出现混乱。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必须全员参加考试,严禁请假或无故缺考。对无故缺考者作如下处理:
(1)张榜点名通报批评。
(2)补考,每科收取补考费30元。
(3)以违纪行为处理,记入学籍档案。
(4)请病假、事假的学生也要补考,补考费照收。
2、遵守考试时间:
(1)熟记每场考试时间:初、中班每科1.5小时,大专班2小时。
(2)提前10分钟到考场,严禁迟到,迟到15分钟者不得考试,按缺考处理。
(3)每科只许提前半小时交卷,不得提前交卷,否则扣班级分,一人次5分,教务处将加大检查力度。
3、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抄袭,打小抄,交头接耳。
传条等违纪现象。违纪者当次试卷作废,成绩为0分。罚补考,且通报批评。尊重监考老师、严禁顶撞监考老师。
4、自觉保持考场卫生,不能乱扔废纸。
5、考完试后,安静离开考场,撤出教学楼,不得在走廊逗留,严禁在走廊大声喧哗,发现将扣班级纪律分。
五、对监考老师的要求:
1、提前10分钟取试卷,领取考生名单。
2、提前5分钟进考场,开封、发卷、提出考场纪律要求。
3、提醒学生写清班级、姓名、提醒学生考试时间进程。
4、认真书写试卷封皮,记录缺考名单及违纪学生名单。
5、认真监考,加强巡视监考,严禁坐在后排或学生中间,严禁看书,看杂志或备课,尤其是初、中班要严格监考,严肃考风考纪,打下良好基础。
6、督促、监督学生保持考场卫生。
7、负责开门、锁门、关灯。
8、做好试卷装订工作,要保证质量。
六、流动监考及纪律监管员安排:
1、一楼流动监考:张学慧
2、二楼流动监考:吴广岩
3、二楼流动监考:陈丽婷
4、考试总巡视员(主考):陈院长、董媛彬
5、负责打铃及一楼卫生:吴海
七、批卷要求:
1、自己负责任课班级的试卷,可找2—3个人帮助批客观题。
2、非监考时间都可以批卷。
3、要保质保量,主观试题要标准统一。核分要认真,不能出现误差,不能有提分、改分现象,如有此现象发生教师将按教学事故处理,学生卷面扣20分。
4、试卷批完后要送回教务处复查后方可上分。
5、出题教师负责书写试卷质量分析。
6、周五下午3:20分前试卷评阅结束、成绩出来。
7、下周一上交各班名词榜和成绩册。
8、各系批卷总负责人:英语、俄语系—王小龙,日语系—李日星
学院办公室登载
哈尔滨新北方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07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