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教研活动等工作。
1、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务管理经验;组织安排教育、教学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负责教务教学管理工作。抓好各专业教研室工作;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制订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负责安排全校性教研活动;负责日常的调课工作。
3、负责制订教材征订计划,并具体实施征订、保管、发放和调整工作。
4、负责教师业务考核、培训及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参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提供教师的工作量、业务水平和推荐意见及聘任建议。
5、制订学校体育工作计划,负责体育器材购置计划的初审,负责组织全校运动会。
6、负责对学生的学习目的、态度的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及适应学生特点的各种学习活动,指导和组织各科教师结合教学,多层次、多形式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寓教育于教学和各项活动之中。
7、负责教学统计工作。负责学生成绩考核和教学纪律、教学质量的检查工作。
8、负责搞好专业预测,并提出专业设置意见。负责开展选修课及第二课堂活动的审批工作。
9、负责教师工作量计算和教师课时费计算与发放工作。
10、负责接待外单位来校进行教学方面的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的人员,处理教学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兼职教师的业务管理工作,并指导帮助兼职教师按教学计划和大纲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12、负责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审定工作。
13、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课程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试和考查,以及实验等的考核,对考试和考查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