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是在教学管理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及本处室人员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1、拟定全校学生行政管理工作,总结学生管理方面的各种经验,不断提高学生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2、负责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参与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组织,积极开展面对全体学生的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活动。
3、领导班主任工作,全面负责学生生活、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并负责班主任津贴的计算和发放。
4、负责对学生进行纪律检查和处分;组织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创优竞赛和评比表彰活动。
5、负责学生的鉴定和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
6、按《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对学生公寓实施全面管理。
7、负责学生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法制教育。
8、负责根据学生各项考核成绩,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9、负责学生和班主任工作的各项统计工作。
10、负责做好学生花名册、学生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其他文书档案的建立、建档、定期向学校档案室移交档案工作。
11、负责本处室管辖范围内的校产安全、消防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