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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行考核和鉴定制度
时间:2008-01-27 15:30 来源:新北方外国语学院 作者:admin 点击:

1、学生操行考核,与学生考核一样是学院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其考核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意识、道德品质、学习精神、学业成绩及集体观念、遵守规章制度、各种活动表现等。学生的操行考核应以《大学生行为规范》为依据。

2、每一学期,由班主任征求有关教师的意见,对每个学生分别写出操行考核评语。评语应肯定学生的进步,又要指出缺点和不足,使之明确努力方向。评语应填入学生成绩通知单和学籍表,并通知家长和本人。

3、毕业、结业之前,学院应对每个学生的思想表现进行鉴定。在学生个人总结,班委会鉴定基础上,班主任要对每个学生做出较全面的评语。学院应根据班主任评语和班委会意见,做同意毕业与否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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