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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第一点)
时间:2008-01-27 16:11 来源:新北方外国语学院 作者:admin 点击:

1、教学内容
评价
项目
评价要素
A级标准
C级标准
评价
等级
1、
1.内容的正确性
讲授内容的正确率为100%。概念讲解清楚、准确。
讲授内容的正确率为95%。概念能基本讲清,比较准确。
 
2.内容的讲解
能很好地根据大纲的要求及学生掌握知识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教学思路清晰。
基本不能根据学生掌握知识的实际情况进行讲解。但能根据大纲要求讲授。教学思路基本清楚。
 
3.重点的处理
重点非常突出
重点不太突出。
 
4.难点的处理
难点讲解透彻,学生理解效果好。
难点基本上能讲清,学生理解效果一般。
 
5.层次和结构
层次分明,结构合理。
层次不太清晰,结构不太合理。
 
2、
6.容量的大小
容量为正常量或超过正常量。
容量为正常的70%。
 
7.容量和难度
 关系的处理
能很好地根据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内容的难度确定容量。
基本不注意内容的难度及学生理解能力与容量的关系。
 
8.增加课堂知识容量的措施
能根据内容重要程度合理利用略讲法、挂图、投影等措施增加容量。
基本上没有利用适当的措施增加容量。
 
3、应
用性
9.内容联系专业联系实际情况
能合理根据内容的特点联系专业(或实际)讲解。
基本上没有合理联系专业(或实际)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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