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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负责安全防火工作人员的职责
时间:2007-09-25 15:37 来源:新北方外国语学院 作者:admin 点击:

 

一、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学院关于防火安全的各项规定。
二、经常研究,及时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做好记载,建立和完善防火管理档案。
三、开展经常性的,有效的防火安全教育活动。使消防常识深入人心。
四、搞好火源,电源,水源及易燃物品的管理;及时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如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逐级汇报到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各类火灾的发生。
五、对不履行防火安全职责,致使各项防火安全责任得不到落实的,发生重大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北方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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